受益权
什么是受益人?
受益人是为保险法上的权利主体,它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而非当事人;受益人享受的权利是受益权;但是目前由于保险市场运作不规范,法制不尽健全,侵犯受益人权益之事也屡见不鲜。
受益人是为保险法上的权利主体,它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而非当事人。依台湾《保险法》第五条“(定义<五>受益人)本法所称受益人,指被保险人或要保人约定享有赔偿请求权之人,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均为受益人”。
依我国《保险法 》第二 十一条第三款:“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什么是受益权?
受益人享受的权利是受益权。那么什么是受益权呢?其性质和特征是什么?翻遍我国《保险法》,未有明确规定, 但我国《保险法》在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均提到受益权。
对我国《保险法》相关内容分析,可以认为:受益权是指对保险金享有的请求权。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但是目前,由于保险市场运作不规范,法制不尽健全,受益人保险权益的保护并未全部落到实处,侵犯受益人权益之事也屡见不鲜,有的受益人的保险金被扣压归还被保险人债务,有的由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扣押充抵丧葬费用等等。
受益人是谁?
受益人应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时还需得到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可变更受益人,但需及时通知保险人。但不少被保险人、投保人不了解指定受益人的重要意义。有的错误认为买保险主要是保障自己,指定受益人自己反而得不到保障,所以不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