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术语 当前位置: 沃保首页 > 保险百科 > 专业术语

工龄工资

所属类别: 专业术语
这是一个单义词! 添加义项

1.工龄工资

编辑本义项

人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wage for seniority,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金额不是很高,但工龄工资的作用不可小瞧。

常用政策

企业执行工龄工资的政策各不相同。少数企业觉得工龄工资所占比例小、意义不大,干脆不设置这项政策;多数企业的工龄工资政策呈"线型",即确定X元/年的标准,员工实际所得工龄工资为工作年限×分配标准;有的企业还规定了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满几年起计发。

"线型"工龄工资政策计算简单,统计方便。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一、 没有划分社会工龄和企业工龄

以前的企业多是国营性质,人才流动率低。即使流动,也多在国企之间,因此划分社会工龄和企业工龄意义不大。现在,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人才流动频率也高了起来,而工龄工资的分配应以企业工龄为主,企业工龄参照社会工龄的分配方式不尽合理。

二、 没有根据员工的劳动贡献进行分配

员工到新的企业工作,其贡献由零开始。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大,并在一定时候达到巅峰。

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较长时间后,其创造力、能动性等会有所削弱,加之个人工资的总额不断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边际贡献相对逐渐减少。因而,企业按同一标准分配工龄工资不尽公平。

三、 在标准不高的情况下,拉不开工龄工资的差距

不少企业工龄工资的标准较低。有的参照国家机关,标准仅为1元/年,按此标准计算,一个在企业工作了二三十年的老员工与新员工工龄工资总额仅相差二三十元,工龄工资好似一项摆设,其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制订"抛物线"工龄工资政策

实施办法

1、将员工总工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员工的总工龄=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2、对社会工龄,制定"线型"分配政策;对企业工龄,根据员工职业生涯"抛物线"的贡献规律,按不同年限分阶段执行不同分配标准。

操作说明

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

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所以该政策会得到多数员工的支持。

抛物线

1、 有利于体现"论功行赏"的原则实行"抛物线"工龄工资政策后,新员工自起拿年限起享受工龄工资,高企业工龄员工则可拿到百元左右。如果企业录用跳槽的员工已有较长的社会工龄,但其对企业的贡献却是从零开始的,因此工龄工资总额相对偏低是合理的。

新政策以较低的标准考虑了社会工龄,同时侧重于企业工龄的分配,使企业工龄越长,对企业贡献越大的员工拿到越高的工龄工资,从而明显拉开了新老员工的工龄工资差距,充分体现了"论功行赏"的原则。

2、 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

如果新老员工之间没有形成收入差距,企业内部很容易形成"论资排辈"现象。实施新政策后,企业可以在贯彻执行新工龄工资政策的同时灌输一种理念,即企业已充分考虑员工的资历,并在工龄工资的分配上予以充分体现。在其他方面,新老员工一个样,老员工没有特权,力戒个别员工自恃长工龄的"倚老卖老"现象。

3、 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

新政策将工龄工资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并根据边际贡献率的不同,制定不同分配标准,充分结合了员工对企业"抛物线型"的贡献规律,体现了"青年员工渐长,中年员工快长,老年员工慢长"的原则。在工资总额变动较少的情况下,工龄工资逐年增长,对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4、 有利于减少员工流动率

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企业应把员工的流动率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员工在新单位工作3年期间属于职业不稳定期,很容易跳槽,故新政策制定了3年的工龄工资起拿年限。如果员工在3年内跳槽,企业会相应减少部分工龄工资的支出。员工如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跳槽,就不能享受到工龄工资的快速增长,成为员工跳槽的成本之一。

另外,如果员工的企业工龄较长,若员工跳槽到其他与本企业相同的工龄工资政策的单位,其跳槽前单位的企业工龄将转为标准较低的社会工龄,工龄工资总额将相应降低,亦成为员工跳槽的成本之一。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1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建议您咨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分享:
合作编辑者 沃保管理员 历史版本>>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需进一步完善,百科欢迎您也来参与 完善词条 同时,百科也欢迎您来 创建词条
词条信息
  • 沃保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4006-779-889
  • 沃保网 超级管理员 最近编辑者
    4006-779-889
浏览次数: 2028 编辑次数: 0 历史版本 更新时间: 2015/5/21
Copyright © 2008-2024 沃保保险网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ICP)
闽ICP备08003619号-1   客服热线: 0592-36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