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若干印刷的书面形式外,保险合同也可以采取其他书面协议形式,如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在保险合同其他书面形式中,保险协议书最重要的书面形式。当保险标的较为特殊或投保人的要求较为特殊,不能彩用标准化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时,可以采用保险协议书的形式。保险协议书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经协商后共同拟定的书面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协议书中载明,并由当事人双方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