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融通功能是指将保险资金中的闲置部分重新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保值与增值,这也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具有可能性。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滞差,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性全部赔偿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有时也存在这数量滞差,也为保险人进行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但是,保险资金的融通应以保证保险的赔偿或给付为前提,同时也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资金融通功能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截至2008年底,全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30552.77亿元,较年初增长2.62%。其中,银行存款8087.55亿元,较年初增长14.74%,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6.47%;债券17684.17亿元,较年初增长50.47%,占比57.88%;证券投资基金1646.46亿元,较年初下降34.93%,占比5.39%;股票(股权)2425.36亿元,较年初下降48.57%,占比7.94%;投资性房地产86.55亿元,较年初增长24.91%,占比0.28%。2008年,股票市场深度回调,保险公司仍实现资金运用收益529.87亿元,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为1.91%。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在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保险公司持有相当数额的银行次级债,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