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证明保险人已经接受投保人投保,是一个临时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暂保单又称暂保条。人身保险的暂保单又称暂保收据。但它们的法律效力与正式保险单完全相同,只是有效期较短,-般为30天,正式保单签发后,暂保单则自动失效。暂保单签发后,保险人若确定不矛承保,应按约定 终止暂保单的效力,解除临时保险合同。
暂保单的内容非常简单,一般仅载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姓名、投保险别、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责任范围等重要事项。需要注意的是,签发暂保单并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暂保单也不是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