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个人险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以个人作为承保单位的保险。个人险的风险选择对象基于个人。
出于公平对待保户,保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考虑,保险人总是要对投保的个人及其风险状况作出小心谨慎的判断。采用一张独立的保单约定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单中的承保表部分须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有关资料,以及关于受益人、保险金额、保险费金额和交付方式、签单日期等内容
个人险的风险选择
个人险的风险选择对象基于个人。出于公平对待保户,保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考虑,保险人总是要对投保的个人及其风险状况作出小心谨慎的判断。比如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病史、居住地、险种和财务状况等。由于个人健康状况和家庭病史在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时起着至在重要的作用,保险人通常会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并由医疗机构开具体检报告书,以此作为证明帮助保险人作出承保决定。团体险以团体的选择代替个人的选择,不需要团体成员体检或提供任何可保证明,保险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单位的资格、被保险人是否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对投保人数和保额的限制。一般投保单位无权选择为哪些人投保或哪些人不保。另外,保险金额或者全部相同或者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工资水平、职位、服务年限不同,为每个被保险人制定不同的保险金额。
个人险承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后一年内因疾病(包括癌症)身故或全残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返还所有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包括癌症)身故或全残,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返还所有已缴保险费(不计利息),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一年后初次患癌症,按保险金额给付"癌症疗养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初次患癌症,豁免其余下期间的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五、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并以此为直接目的施行手术,每次手术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手术医院保险金",但保单有 和期间内最多给付次数不超过三次。
六、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并住院治疗,以其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为准每日按保额的1‰给付"癌症住院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住院期间的最高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且保单有效期间内最多给付次数不超过三次。
个人险承保方式
保险条款则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核心内容。在团体险中无论被保险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张总的保险单提供保障证明,而给每个被保险人只发放一张保险凭证。总的保单与个人保单内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险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年龄、性别、保额等,在保险凭证中并不包括所有保险条款。
个人险承保费率
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规定:“个人代理人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和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因此,团体险减少了代理人的佣金支出,再加上它手续简单,免于体检,所以团体险较个人险更能节约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费用。此外,与个人寿险依据生命表制定费率不同,团体险一般以上一年度团体的理赔记录或经验计算本年度费率,即采用经验费率法。
个人险合同
个人险合同充分体现了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这一特点。即:保险人事先拟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对于团体险,特别当投保单位是较大规模的团体时,投保人可以就保单条款的设计和保险内容的制定与保险人进行协商。当然,团体险单也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标准条款,但与个人险合同相比明显具有灵活性。
个人险与团体险的区别
个人险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以个人作为承保单位的保险。
团体险一般用于人身保险,它是用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向一个团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在团体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不属于团体的被保险人。另外,对于临时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保险人可接受单位对其提出的特约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