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当前位置: 沃保首页 > 保险百科 > 其他

北京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所属类别: 其他

1.北京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编辑本义项

缴费基数

职工

1、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参统人员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2、未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以上年社会月人均工资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3、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以当年社会最低工资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农民工

不需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

0.2%

农民工

不缴费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建议您咨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分享:
合作编辑者 沃保管理员 历史版本>>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需进一步完善,百科欢迎您也来参与 完善词条 同时,百科也欢迎您来 创建词条
词条信息
  • 沃保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4006-779-889
  • 沃保网 超级管理员 最近编辑者
    4006-779-889
浏览次数: 1397 编辑次数: 0 历史版本 更新时间: 2015/9/10
Copyright © 2008-2024 沃保保险网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ICP)
闽ICP备08003619号-1   客服热线: 0592-36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