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也叫做航空意外保险、航空保险,是以飞机为保险标的一种航空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航空保险本身是财产保险的一类)。当承保的飞机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受损坏,致使第三者或机上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这类保险适用于乘坐客运航班的人士。保险期限一般从被保险人踏入合同指定的航班机(或等效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为止。
有的保险公司将这一险种的承保范围扩展到火车、轮船、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有些险种的保险期限被扩展到一年。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
根据以往的经验,半数理赔发生在航班延误、行李延误和财产损失上。因此,随着国人旅游的高速增长,财产保障和旅程延误、行李延误等旅行不便的保障是居民出游更应关注的问题。目前市场上有专门的旅行险,这类产品实际上包括各类风险的险种组合。如由于天气原因或机械故障引起的航班延误,市民可以通过购买旅行险获得相应的补偿。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旅行险产品非常丰富,市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旅行险,而且最好带有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
投保注意险种区别。据了解,当前市民出行选择保险产品时,除了能看到旅行险外,还有航意险和短期人身意外险等多种险种,这些产品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呢?美亚保险的专家告诉记者,航意险的保险责任,用通俗的语言来讲就是保障乘客从舱门(上飞机)到舱门(下飞机)之间的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故和残疾,其保障的时间与空间有限。旅行意外险则更多倾向于传统的人身意外方面的保障;而旅行险则会更多关注整个旅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
对于市民来说,不同的出行目的和出行方式,都可能带来不同的保险需求。对于选择出国旅游的市民来说,如果目的地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这些申根国家,则必须投保包含24小时旅行救援服务的医疗保险。业内人士特别提醒市民注意,根据申根国家的签证要求,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旅行保险,证明可承担国外住院费用及医疗运返费用,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以飞机为保险标的的,集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于一体的综合险种。目前我国国内保险公司承保的国际航线飞机保险,包括以下几种责任:
(1)机身险。对所保飞机在飞行或滑行中以及在地面,不管任何原因造成飞机极其附件的意外损失或损坏负责赔偿,同时负责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机骸的费用。
(2)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在使用飞机时,由于飞行或从机上坠人坠物造成第三者(即他人)人身伤亡或财务的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经济赔偿责任,也负责赔偿。
(3)旅客的法定责任险。凡保险飞机上所载旅客和行李,在飞机上或在上下飞机时,因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行李损坏、丢失或延迟送达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4)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险。凡是由承运人运输的货物,如发生损失应由承运人员负责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在航空保险中,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是离普通乘客最近的险种,最高保额为200万元。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保费每份20元,每份保额20万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买10份,即最高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保障时间是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