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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险的三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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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险的三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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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险的三不原则 

在家庭保险方面,家长往往优先为孩子投保,忽略了自己本身的保障规划。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上了儿童险,家长自己却没有一份保障,那么万一当家长发生意外时,整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那么,除了先保大人后保小孩的原则外,还有哪些原则需要牢记呢?

三不原则

第一,儿童保险期限不宜太长。儿童保险的保障期应该选择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以便当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可以自己选择合适的险种作为自身的保障。

第二,不要忘记购买豁免附加险。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这就是说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具有豁免条款的儿童险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第三,保额不要超限。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儿童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等,累计保额不应超过10万元,超过的部分将被视作无效。10万元的保额上限是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因此,在为孩子投保儿童险之前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经有了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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