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综合意外险的三大误区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至今已第七天,官方最新通报称事故已经造成114人遇难。什么保险可以为火灾爆炸事故买单呢?小编推荐综合意外险,但是你知道投保综合意外险的三大误区吗?
一:犹豫期保费问题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
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二:不可以承担所有的意外风险问题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
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
三:并非保额越高赔付越高
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可根据需要附加相应意外险。
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