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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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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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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的定义 

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是一种专门为学生支付非义务教育所需教育金的专项储蓄。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开户时,储户要持本人(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到银行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到期支取时,储户需凭存折及有关证明一次支取本息。

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教育储蓄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教育储蓄50元起存,每户本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

教育储蓄的存款利率

1. 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一般利率是:1年期2.25%,3年期3.33%,5年期3.60%。

2. 教育储蓄在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仍按开户日利率计息。

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利息(储户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原件,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优惠利率,按一般零整业务办理)。

操作指南

1. 开户

开户时,须凭客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客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客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不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2.存款

开户时客户须与银行约定每次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次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3.支取

到期支取时,客户凭存折、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每份“证明”只享受一次利息税优惠。客户如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息税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4.提前支取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客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客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5.逾期支取

教育储蓄超过原定存期部分(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教育储蓄的实名制度

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不含邮政储蓄机构)均可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须凭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实名证件到储蓄机构以学生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储户(即学生)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等事项。代理学生办理时,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具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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