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险
物业保险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双方建立保险合同,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事由,事故,灾害发生后,由保险人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承担赔偿或给予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
1基本简介
物业保险既然从属于保险范畴,因而同样具有保险商品的共同特征。保险属于一种风险保障性质的商品。这种商品供求双方,都得遵循自愿对价、公平互利原则来完成交易。不过,保险商品也具有区别于一般商品的特征。
(1)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不属于物质形态的商品而是无形商品。投保人投保缴付了保险费,意在将自己可能遭遇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此时得到的只是一份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而并非即期可使用的商品。这份保险承诺也仅仅以约定偶然发生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标的在保险金额内的损失为限而已。
(2)保险商品的价格具有预估性,且以迂回形式表示。保险经营事前不能测定其事件成本,只能到保险期满后才能计算出实际损失金额和经营费用开支。同时保险价格不是用货币单位直接表现出来,而是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与其他商品的价格的表现形式完全不同。物业保险也同样如此。
(3)保险商品的生产与销售过程是同步完成的。卖出一份保单,建立一份保险合同即为保险生产,这也是与其他物质形态商品生产完全不同。物业所涉及的各个险种,也只有在出售给有关标的的利益人时,才算完成了整个物业保险关系。
(4)保险制度不等同于灾害救济,不同于银行储蓄,更不同于赌博。投保与承保是一种合同行为,合同双方存在着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损失补偿或给付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而物业保险的相关利益人也必须要按预先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谋取任何额外利益。
2主要种类
有关物业标的,以及围绕物业管理所需的保障保险涉及面相当广。如果从物业建造、形成、租售直至日常管理的整个流程考察,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从而形成不同的物业保险类别。
①物业建造方面的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一些附加险和扩展责任险种。
②物业住宅方面的保证保险。
③物业租售过程中的保险,包括建筑物产权保险、住房信贷保险。
④物业日常经营管理所涉及的保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住房保险、机器设备保险、商业盗窃保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以及物业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人身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员工忠诚保险等。
3主要作用
物业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业保险通过对物业管理领域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或资金付给,物业保险对推动物业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物业保险大体有以下作用: (1)可以获得意外不幸赔偿
物业保险使人们在房屋及相关利益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以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受灾害家庭迅速重建家园,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2)可以增强社会防灾救灾力量
物业保险的承保人可以对被保险的房屋财产等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应用日常业务活动中积累的防灾防损经验,向被保险人员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从而起到促进保护社会财富安全的作用。
4主要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尤其是被保险人必须以最大的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待双方。
2.可保权益原则
要求投保财产的被保险人,必须对所投保的标的拥有可保权益。即被保险人对该财产具有某种法律承认的权利或利益关系。
3.赔偿原则
物业保险合同属于赔偿性质的合同,当被保险人的物业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受损时,保险人应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或给付。
4.公平互利原则
物业保险合同签订,且被保险人按照预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费之后,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处理遭损理赔事宜。 5.近因原则
只有当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属于物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真正、根本的原因所造成时,保险人才能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其他原因所造成时,保险人将不负赔偿责任。
6.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有重复的时期段,就相同责任险种分别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所获赔偿总额不超过实际损失,并由所有保险人之间按相应的责任比例分担的原则。
5索赔流程
(一)物业保险索偿
1.任何损失发生后,尽快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保险公司。
2.发生损失后,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及拍照片作记录。
3.提供详细的遇事报告,索偿清单及一切有关损失财物的证明文件。
4.请与保险公司委任的理算师合作,尽快提供有关要求资料而令保险公司能早日做出赔偿。
5.请将有关文件先交给保险公司审阅而后转交理算师处理。
6.如仍未正式接获保险公司之赔款,最好将有关损坏之物品保存妥当,直至收到赔款后才弃掉。
(二)物业保险报险流程 物业保险报险流程图(如图)
(三)物业保险索偿其他事项
1.在发生意外后,不论受害人或业户是否索偿,亦应立即知会保险公司,以防有关人士在事后再索偿。
2.保险中赔偿在扣除“免赔额”后之总数才是可得之赔偿。
6注意事项
1.购买物业保险的目的
(1)分散意外损失。由于物业管理所涉及的某些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物业管理者或业主即使已在预算中预备了备用金也难以应付如此巨大的数额。如果投了保,一旦事故发生,物业管理者就可以将此意外经济损失分散、转移到保险人身上,以减轻物业管理者和其所服务的业主受经济损失冲击的程度。例如,某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的一部电梯因火灾损坏而需要更换,其中涉及的费用可能要上百万元。如果物业管理者事前已为该电梯买了足额的保险,那么更换电梯的费用将由保险人负责,而业主只有很少的经济损失。否则的话,业主将承担全部费用。
(2)利于善后工作。购买保险不仅可以分散、转移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以在意外发生后,减轻物业管理者处理索赔方面的负担,转而可专心处理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例如,由于公共水管的爆裂浸坏了用户的存货或其他财产,受害的用户将会向物业管理者提出索赔。这样会有一系列的接待、调查、评估损失以至诉讼等工作。如果这些工作全由物业管理者独自应付,将会影响其处理水管更换和恢复供水的工作。而如果物业管理者购买了相应的保险的话,他就可将有关的索赔处理工作交由保险公司负责,从而专心处理水管更换以及维修工程,及时保证对用户的服务。这样,不但在经济上将此次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大部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且将处理用户赔偿谈判的责任也转移给保险公司。否则,不但在索赔方面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这是由于物业管理者在处理赔偿估价能力方面肯定没有专业保险人有经验),而且由于缺少精力顾及善后工作,不能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从而导致物业管理者的信誉受损。
2.物业保险后的注意点
要特别提请注意的是物业管理者在购买保险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轻率从事。有的物业管理者认为,反正我已购买保险,出事也没有关系,天塌下来有人顶着。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
其理由是:
(1)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不仅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这会给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造成不利影响。例如,如果电梯被火灾损坏,在更换期间,将给各用户带来非常的不便;
(2)有些意外除了涉及经济责任以外,还会涉及法律责任,而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就无能为力了;
(3)如果保险公司察觉物业管理者处事轻率致使他们赔偿,则他们会将保费提高,增加了业主或物业管理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