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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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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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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火灾保险特点

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保险业务,于其他保险业务相比,有如下独立的特征:

保险标的存在于陆地,相对静止。

保险标的存放地址不得随意变动,变动则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可保风险非常广泛,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和多种意外事故。存在多种附加险,如附加利润损失保险和附加盗窃风险保险等,覆盖了大部分可保风险。

从保险业务来源角度看,火灾保险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保险业务,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以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范围

就保险标的范围而言,火灾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附属装修设备;各种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和特种储备商品;以及各种生活消费资料等。对于某些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风险较特别的财产物资,如古物、艺术品等,则需要经过特别约定的程序才能承保

险金额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标的分项确定。

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划分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两大类,其中固定资产还要进一步按照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分项,每项固定资产仅适用于该项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流动资产则不再分项确定。

确定团体火灾保险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时,既可以按照账面原值确定,也可以按照重置价值确定,还可以依据公估行或评估机构评估后的价值确定;对于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既可以按照最近账面12个月的平均余额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则需要分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家用电器、其他家庭用品等项确定,分项越细越好。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确定,且通常以千元为计算单位。保险费用

房屋火灾保险属于家财险的一种,主要是针对无法预测的因素所带来的家财火灾风险提供保障的。而不同保额和保障范围的房屋火灾保险的保费不同,后期的理赔额度也会不同,所以您提的问题要具体对待。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如果家庭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

2、并非所有的家庭财产都能投保房屋出租保险,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字画、古玩)、日常生活必需品等不能投保房屋出租保险。

3、不要超额投保。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偿。

企业火灾保险投保

由于企业财产价值更高,火灾带来的损失不可小觑,因此企业投保保险时,应当尤为重视火灾保险的投保,目前企业可通过投保团体火灾保险减少财产损失。下面讲解企业火灾保险如何投保?

企业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物资,但也并非一切财产物资均可以成为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可以通过划分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来加以体现。

企业火灾保险可保财产有:

(1)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含租赁)和室内装修材料。包括正在使用、未使用或出租、承租的房屋,以及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船坞、车库等。

(2)机器及设备。包括各种机床、电炉、铸造机械、传导设备以及其他各种工作机器、设备等。

(3)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如切削工具、模压工具,检验、实验和测量用仪器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4)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即办公、计量、消防用具及其他经营管理用的器具设备;工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低值易耗品。

(5)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如各种原料、材料、备品备件、物料用品、副产品、残次商品、样品、展品、包装物等。

(6)账外及已摊销的财产。如简易仓棚、边角、不入账的自制设备、无偿转移的财产、账上已摊销而尚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等。

企业火灾保险特约可保财产:

(1)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邮票、艺术品等。

(2)价值高、风险较特别的财产,如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等,这些财产虽不易遭受火灾并导致损失,但有洪水、地震等风险却往往造成巨额损失。

(3)风险大,需要提高费率的财产,如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等。

今天我们所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就是企业火灾保险可保财产以及企业火灾保险特约可保财产这两个方面,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火灾保险理赔流程

因为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情况较为复杂,因此火灾理赔步骤也较为繁琐,那么在火灾发生后要怎么进行理赔呢?

出险后被保险人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

大火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事故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被保险人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了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在现场解封后才能进行具体的查勘清点工作,保险合同双方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共同确认损失情况。被保险人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人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另外,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理赔资料不完整,将会通知被保险人及时补充。

在火灾发生后,一定要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以及一些相关材料,以使理赔变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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