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生儿怎么办理医保?
新生儿怎么办理医保?就上海地区而言,最常见的少儿“福利”保险有三种,即少儿医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学生平安保险(即“学平险”)。具体而言,就少儿医保而言,上海市规定:对于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等三类人群,每年没人80元,即可参加少儿学生医保,其相对应的保障是,发生保障范围内的疾病,可以报销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50%,而对于门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则支付50%。 在上海之外的其他各大中城市,少儿医保在细节方面如对少儿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划分、保障程度等方面均有差异,但总体思路大体雷同——其少儿基本医疗保障大都对少儿重大疾病的住院费用有一定比例的基本保障。另一个共同点是,除少数地区缴费较高外,大多数地方少儿基本医疗保险的年支付金额都在100元以下。
【案例】上海新生儿怎么办理医保?
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规定,新生儿可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办理居保参保登记手续,并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居保待遇。家长可携带孩子的户口簿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孩子户籍所属街道医保服务点领取《登记表》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年度缴纳60元的参保费用,同时可办理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完成缴费后,其2010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自小孩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后可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手续。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建立医保账户之前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家长可在孩子建立居保账户后的规定时间内,携带孩子的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急诊需提供急诊附页及复印件等材料至住地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审核报销。另外,新生儿参加居保后,可享受门急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自负40%,二、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自负50%;住院个人自负50%的医保待遇。居保少儿接受门急诊医疗时,应持医保卡或社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患儿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入托、入园、入学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凭住院结算证明单、医疗证等由医院记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