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和最新政策。
(一)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文章四个方面的解释就是对于最新社保调整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那么关于这些社保的问题,还有哪些在2015年有了新的调整呢? 全面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
大连社保在最新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上值得各大城市借鉴和学习。
一、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685.4元缴纳,超过300%的按8427元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据了解,根据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度,贵阳市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1572.9元,现调整后为1685.4元,相比之下增加了112.5元。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从205年7月起对单位的参保人员,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1685.4元的部分一次性进行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
二、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参见附表)。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的,可到贵阳银行办理,2015年7月正常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并补扣1-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确保7月20日前保存折中有足量的余额,以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所以说,对于那些已经参与了社保的市民来讲,不仅需要把握好这些基本的问题,还需要把握的那就是在将来的社保的新政策情况。对于未投保的人员,也需要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