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沃保首页 > 保险百科 > 政策法规

2014湖南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所属类别: 政策法规

1.湖南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编辑本义项
目录

2014湖南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规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月17日转发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决定从7月1日起在湖南省施行这项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制度。新政最大的亮点是,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可随户口迁移、工作变动自由衔接转换,无论如何转变,个人账户将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缴费15年为限

目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参保是“一个制度两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二者之间“福利差距较大”,同时城乡居民也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随着《办法》的实施,农村户籍人员(非用人单位职工)不能参加职保的“惯例”将成为过去。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参加湖南省职保和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按职保办法计发待遇;不足15年的,可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待达到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居保办法计发待遇。

参加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跨地区转移居保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重复参保须清退

参保人员办理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职保与居保的,按月退还居保重复时段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

省人社厅表示,无论是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而往返奔波,湖南省将出台统一的经办流程。参保人员只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其余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并确定了最长45天的办理时限

2014湖南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

笔者从湖南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鉴于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4年初发布,相应的2014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4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该厅就2014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作出相关规定。

以2014年度基准值发布为时间界线,2014年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3775元/月、低档226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按其上年度缴费基数提高10%和3775元/月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预缴;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湖南省外的,及时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而对于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2年度湖南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36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2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49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湖南省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度基准值发布后,将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4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以2014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2014年度基准值并结合2014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结果统一进行结算;已预核和预发养老金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按2014年度基准值或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统一重新核定,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

湖南省省人社厅规定,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仍可按2013年度基准值清缴2013年度的欠费或进行补缴,逾期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补缴

2014湖南养老保险最新缴费比例

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湖南省就2014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作出相关规定。

笔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鉴于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4年初发布,相应的2014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4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该厅就2014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作出相关规定。

以2014年度基准值发布为时间界线,2014年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3775元/月、低档226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按其上年度缴费基数提高10%和3775元/月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预缴;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省外的,及时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而对于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2年度湖南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36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2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49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湖南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上认证须知

养老金身份认证的职责是验证退休人员的真实身份。为应对近年来多起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缓报、瞒报、冒领养老金事件,也为了管好“养老钱”,方便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长沙首先开始推广“人脸建模”资格认证系统。

首先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hn12333.com),在首页中间找到在线经办-养老金身份认证,点击进入后:

首先要求你阅读建模和认证注意事项,看完后点上面的关闭按钮(右上角叉),如下图:

常用下载,身份认证,异地建模,举报中心,常见问题,五项,直接但身份认证,如下图:(当然如果你在异地也可以点击异地建模)输入你要的身份证号(18位数字),密码(默认下是身份证号登记的初始生日年月日),点击登录,当然你的电脑必须有比较清晰的摄像头,登录后如下图:

人脸身份识别,左边列表有认证体验,在线认证,建模历史,认证历史,申诉历史,修改密码,在线帮助,安全退出,要在线认证,直接点击在线认证,按照要求操作即可。认证成功后,可以在建模历史和认证历史看到,如下图:

到了这里,你就已经认证成功了,等到下一年再认证一次即可。均不得延期办理。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建议您咨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分享:
合作编辑者 沃保管理员 历史版本>>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需进一步完善,百科欢迎您也来参与 完善词条 同时,百科也欢迎您来 创建词条
词条信息
  • 沃保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4006-779-889
  • 沃保网 超级管理员 最近编辑者
    4006-779-889
浏览次数: 7363 编辑次数: 0 历史版本 更新时间: 2014/9/28
Copyright © 2008-2024 沃保保险网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ICP)
闽ICP备08003619号-1   客服热线: 0592-36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