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各地的养老保险政策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那2014杭州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些什么内容呢?本文将详细介绍杭州养老保险新政策,希望帮到杭州有需求的公众。
第一大调整:参保范围和对象更加明确
目前,杭州市共有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06万人。新政策首次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新参保的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经费自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了参保范围。根据文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为:
杭州市区行政区域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下列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人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2.外地企业驻杭办事机构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3.委托人事(劳务)中介机构代管人事关系、档案的非在职人员;4.非正规就业组织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5.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6.新参保的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经费自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按个体劳动者缴费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大调整:缴费基数改为按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核定
从2002年12月1日起,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实行由地税部门按用人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和规定的缴费比例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即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性收入。
在按工资总额计算缴费基数时,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从进入用人单位之月起,当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前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仍由企业每年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第三大调整:按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人员的缴费方式有所变化
从2003年1月1日起,直接到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在银行开设活期储蓄账户,并签订《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缴委托书》,银行根据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按月从其活期储蓄账户中扣除其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国家、省、市规定调整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时,代收银行应根据新的调整标准进行扣款。参保人员应及时存入足够的金额以确保银行扣款成功,因存款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而缴费中断的,在三个月内允许其补缴,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补缴的,视作中断缴费。
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个体参保人员能依法、如数、便捷地缴费。
第四大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调整
从2002年7月1日起,企业单位缴费比例原来是23%,调整为22%,下降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了地方养老调节金。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17%调整为20%,今后逐步调整为企业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
第五大调整:“政策性补缴”办理时间延长到今年年底
企业参保人员如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中人”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2002年12月底前,可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最短补缴不少于1年。凡补缴年限超过8年以上的,应在办理补缴手续时签订《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并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即:补缴8年1个月至9年的延期1年享受;补缴9年1个月至10年的延期2年享受,以此类推。延期时间最长为5年。补缴的缴费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单位为22%,个人为7%。
个体劳动者(不含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除可按上述办法补缴外,也可先按规定补缴足至少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在补缴时签订《延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延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长不超过7年。延期缴费期间必须连续缴费,不得中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个体劳动者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补缴缴费比例为20%。
需要提醒的是,这一补缴政策明年1月1日起将停止执行。因为补缴政策虽然使不少参保较晚或年龄较大的人员免除了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所养的后顾之忧,但也使一些年轻人感到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无所谓。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参保的意识,所以决定这一政策实行至今年12月31日。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达不到规定年限、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和个体职工参保人员在今年底前应尽快按规定办理政策性补缴手续。 但是,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虽应参保而未缴费的和企业成立后未按规定参保的职工,都必须依法补缴养老保险费。这种情况下的补缴与“政策性补缴”不同,没有时间限制。
第六大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本息总额折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本息总额折算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时,折算后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得超过其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折算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折算用缴费比例,从11月1日起由17%调整为20%,今后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时,折算比例同步调整 。
缴费比例
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养老保险是绝大多数人普通关注的部分,尤其是在缴费比例问题上备受关注。参加人员不同,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也是不同的,我们来了解一下杭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
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1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确定。计算单位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高于300%的,按300%计入。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职工个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
个体工商户:
依照《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每月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本人全额缴纳;雇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其余10%由雇主缴纳。
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按8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
农转非人员:
本办法实施后,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含撤村建居人员,下同)应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给予缴费补贴。
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8%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 按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确定。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选择降低缴费标准,自60周岁起,年龄每增加一岁,一次性缴费额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后不再递减。财政按缴费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市区 征地农转非人员已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法 参保缴费的,同等享受财政补贴。
缴费基数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确保社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年中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企业缴费单位职工个人和其他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7月起启用。
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513元。单位申报的职工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60%(2225.65元)的,按60%确定;高于300%(11128.26元)的,按300%确定。
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2013年职工工资收入的单位,其缴费基数暂按2013年12月缴费基数的110% 确定。在此基础上再按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300%确定上下限。
2.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形式办理参保登记的,其单位及雇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7月起启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按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2967.54元) 确定,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最低按60%(2225.65元)确定;高于300%(11128.26元)的,按300%确定。
3.2014年缴费基数启用后,对参保单位(包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14年1月至6月按2013年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具体结算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执行。
4.2014年1月至6月结算期新办理退休手续(含退职,下同)、且退休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的人员,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申报的缴费基数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2013年职工工资收入的,其缴费基数按2013年12月缴费基数的 110% 确定。补收费用向退休时所在单位征收 。
查询个人账户方法大全
养老保险为群众提供养老保障,群众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保障生活。杭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如何查询呢?下面将详细介绍杭州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方法大全。
1、电话查询
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0571-12333 选择人工服务或自动语音信息查询。
注:人工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遇坐席忙的,可通过留言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自动语音信息只能查当年度的信息。
2、网上办事查询
开通网上办事,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通过网上办事进行查询。
参保人员已申请了市民邮箱的,直接凭市民邮箱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即可(如何申请市民邮箱的用户名请拨打96171进行咨询);
参保人员未申请市民邮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区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经办窗口进行有效身份确认和相应权限的授予,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http://www.zjhz.lss.gov.cn/html/wsbs/denglu.html
3、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
途经公交车:3路, 8路, 10路, 13路, 30路, 35路, 111路, 151路, 198路, 266路, 274路, 295路
转移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比如在外地上班期间由单位代交了养老保险,现已辞职在杭州工作,户口也在外地。打算把养老保险转到杭州,对于其中具体怎么转,需要什么手续?现在就和你分享一下杭州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首先,转移人或者转移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参保隶属关系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当然,这份《参保缴费凭证》需要在原参保地点申领。
随后,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转出办理单位申请办理在职人员减少时或跨省流动前,应根据本人要求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各执一份;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缴费凭证》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手续。
简单地说,转移人只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提出接续申请。剩下的事情,相关工作人员会帮其逐一落实。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