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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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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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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很多人对于农村医疗保险都不是很了解,不仅在宣传力度上有所欠缺,还在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不强。那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及比例是如何的呢?下面是对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罗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很多农民购买了“新农合”后,还购买了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如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您要先去报销“新农合”的费用,然后余下的费用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沃保网提示:不论是医保,还是农保,都有共同的不报销项目——自费药,所以看似比例有些“高”,但实际报销很低。这时候应该合理搭配好商业保险保障!

湖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新农合是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各县新农合补偿政策是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补偿政策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也就越高,报销比例越低。

湖南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医疗报销范围有了明确规定。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日前出台意见明确:一般情况下,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一般是乡镇卫生院)应当不低于75%,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45%。

自2014年起,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逐步实行"住院统筹(含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含特殊慢病门诊)"的统筹补偿模式,原则上不再设家庭门诊账户。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还对住院费补偿起付线、封顶线作出规定。起付线:一般情况下,乡镇卫生院不超过100元,县级医院不超过3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5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700元。封顶线:按新农合运行年度住院补偿累计,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0元。

从湖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报销方式看,参合居民在所在县市区的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当实行即付即补方式结算报销。参合居民在所在县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自己先支付全部医药费用,然后凭出院小结(出院证明材料)、医药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等资料,直接到县级管理经办机构或者乡镇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安徽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市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我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江苏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合农民可以在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择医,村卫生室由村医向镇卫生院提出申请,镇卫生院按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要求进行考核确认,方可纳入合作医疗的服务机构。

转诊者应经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危、急、重病人可先转院救治,7天内补办手续;转院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院需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村医依据《江苏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的药费;镇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及门诊、区级限定专科门诊依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2005年版)使用的药费。

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偿分为门诊定额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统筹补偿等。

(一)门诊定额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门诊定额补偿标准为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建立家庭门诊统筹资金,家庭参合人员可统筹使用。

补偿范围及比例为:村卫生室药费的40%、镇卫生院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的40%;区级专科中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药费的30%、中医科中草药药费的3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门诊药费及妇保所妇女病查治期间药费的30%。

上述补偿费用在家庭门诊统筹资金中列支,家庭门诊统筹资金结余不退还,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对全家户口迁出本区以外的,余额可以退还。

家庭门诊统筹资金用完后每人可继续享受最高300元的门诊补偿,用于在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规定范围内门诊费用的补偿,补偿范围同家庭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30%。

(二)住院补偿:可报销住院医疗医药费累计5000元以内的部分分级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市级以上转诊医院为35%。鼓励参合人员就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节约资金。

(三)大病统筹补偿: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转诊程序的市以上转诊医院,年度内累计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超过5000元的参合者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偿,其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5000元以上的部分以下比例给予补偿,具体为:5001~10000元(含),按50%;10001~20000元(含),按60%;20001~30000元(含),按65%;30001元以上,按70%。

(四)特殊病种的补偿: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肿瘤门诊放化疗以及器官移植的门诊抗排斥治疗、慢性肝炎和慢性肾炎的药物治疗等,其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费用凭门诊处方、发票,按照住院及大病统筹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参合对象必须在确诊后的七日内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正规确诊证明原件、病历和治疗方案原件到各镇合管办登记。

(五)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慢性病患者当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累计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20%比例补偿,每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1500元,以上补偿费用先从门诊统筹账户列支。

(六)单病种定额补偿:腹腔镜胆囊摘除术,符合转诊程序区级及以上补1000元、镇级补1200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补750元;白内障超声乳化术,符合转诊程序补500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补375元。

不符合转诊程序自行住院治疗的,按照上述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同档标准下降十个百分点补偿。

住院一次性检查、治疗及材料费用超过200元以上部分按30%折算纳入可报销范围补偿。

住院及大病统筹补偿每人每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60000元,住院与大病统筹分段按比例报销,不重复补偿,大病统筹按季结算。

第十九条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程序:

(一)门诊报销:凭村医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处方发票合一)、镇卫生院及区级定点医疗单位专科门诊正规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用药清单(处方)到镇合管办报销。

(二)住院报销:凭合作医疗证、出院小结、正规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在出院一月内到镇合管办办理报销,其中可报销费用5000元以内在镇合管办直接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镇合管办初审报区合管办审核累计,纳入大病统筹,每季度进行一次报销。

(三)特殊病种的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用药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照住院及大病统筹有关规定在镇区分别给予补偿。

(四)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六章非补偿范围

第二十条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一)非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体检和预防保健用药、预防接种(注射)费用;在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基本医疗(主要指高档病房、特种病房、特需护理、家庭病床等)和康复性医疗的费用;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药品和不予报销的诊疗费用等;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性病、交通事故、自杀、自伤自残、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纠纷)、工伤、分娩、剖宫产及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中药煎药费、就医差旅费、救护车费、陪客床费、包床费、会诊费、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证书费、保健档案袋费、担架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五)各种整容、矫形、减肥、健美及纠正生理缺陷(包括治疗雀斑、色素沉着、口吃、兔唇、白发等)的费用;隆鼻,隆胸,矫治斜视近视,改双眼皮,脱痣,穿耳,平疣,镶牙,洁牙,矫治牙列不整,治疗色斑牙,配眼镜以及装配假眼、假发、假肢的费用;助听器、按摩器、磁疗用品、牵引带、拐杖、皮钢背甲、腰围、畸形鞋垫、药垫、药枕、冷热敷袋等费用;

(六)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和健康预测(含人体信息诊断)费用,商业医疗保险费,体疗费,男女不育、性功能障碍等的检查治疗费等;

(七)挂名住院或明显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疗费用;住超标准病房,其超过普通床位标准的费用;

(八)自购药品、输血及血液制品。

(九)跨年度2个月内未申请补偿的医疗费用。跨年度住院治疗,应分年度结账,分别根据当年报销标准核算

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我院年住院起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5万元。

柯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分段标准,报销比例如下:

1001元—5000元,报销30%

5001元—10000元,报销35%

10001元—25000元,报销45%

25001元以上,报销50%

衢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分段标准,报销比例如下:

1000元—1万元,报销30%

1万元—2万元,报销35%

2万元以上,报销40%

三、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费用,可视为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每三个月结报一次。其报销标准与一般住院有效医药费报销标准相同。

衢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

(一)恶性肿瘤的治疗;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透和腹透;

(三)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精神病治疗;

(六)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柯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

(一)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二)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

(三)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

(四)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五)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七)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河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5河南新农合报销范围怎么样?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障的病种再增15种,将儿童复杂先心病、苯丙酮尿症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至此,新农合的大病保障病种增加到了35种。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将扩大至所有县(市、区)总数的50%以上。试点地区参合农民门诊看病可当场报销。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2011年版)》规定,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40%,乡、村两级定点医院实行统一补偿比例;县级及县外医院暂不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门诊费用不予补偿。门诊报销年度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之间可调剂使用;达到封顶线后门诊费用全额自付。门诊统筹补偿实行当即减免,即由定点医院当场为就诊病人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费用。

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对参合住院患者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在河南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此外,对转诊至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参合患者,继续坚持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参合农民因外出务工、就学以及其他原因在县外医院门诊就诊费用是否纳入补偿范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6个病种的患儿医疗费可以报销90%。受益6个病种: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甲流、重症手足口病都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

去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在现有的2006版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基础上,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及部分必要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手足口病救治等必需药品纳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更多河南新农合报销流程、新农合异地报销,河南新农合二次报销等信息敬请咨询医保相关部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范围: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偿。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

5、在境外就医的;

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关于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范围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03号)文件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诊治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和我市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规定,按国家和我市医改工作要求执行。

(三)进行或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检查、治疗及药品,应经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支付。

(四)使用《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民族药药品,其费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先支付自付10%(渝人社发〔2011〕4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除外),其余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

(五)使用《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部分自付费用的诊疗设备、医用材料、治疗项目,其费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先支付自付部分和限额外的费用后,其余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需使用价值在600元以上的医用材料,应经参保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使用。

二、关于民政方面的政策。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2〕78号)规定: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范围扩大到以下低收入人员: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城市“三无”人员;

(三)农村五保对象;

(四)城乡孤儿;

(五)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六)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七)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即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

三、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一)全面资助救助对象参保。从2013年起,医疗救助对象(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除外)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属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的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对象按50元标准给予资助;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统一按60元标准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付。

救助对象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通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规范普通疾病医疗救助。取消临时医疗救助,规范普通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方式。

1.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和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每年给予不低于200元的限额门诊救助,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在救助限额标准内给予全额救助,救助资金当年有效,不结转使用。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门诊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2.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人员患普通疾病住院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

(三)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采取“病种”和“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费用过高、自付费用难以承受的前七类救助对象给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1.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不低于10万元。

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按照渝办发〔2010〕263号文件确定的治疗定额付费标准和医疗救助标准实施救助。

2.大额费用医疗救助。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特殊病种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万元。

上述医疗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河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据了解,从2014年1月1日期,河北省新农合报销封顶线将从9万元提至10万元。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河北新农合报销比例将达到75%左右,每人每年累计可报销10万元。河北新农合报销范围内儿童先心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可不受10万元限制,另行计算。

河北新农合报销政策还规定河北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提至70元。在缴费水平提高到基础上,参合农民也能享受到更多的实惠。门诊补偿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均有提高。而关于河北新农合报销范围介绍,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此外,在河北新农合报销范围中对于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2014版目录15日起开始实施,药品数量达2695。这意味着,我省新农合患者就医时可选择的报销药品种类将更多了。更多2015河北新农合报销政策、和白新农合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等信息参保人员可以咨询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参保人员还可以适当增加自身保障,以避免社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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