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历年制赔付率是指统计区间内实际的已决赔款及未决赔款之和与对应的满期保费之比,反映即时赔偿能力及经营业绩状况。历年制赔付率考虑的是业务的长期品质和影响。一般保险公司拿历年制赔付率作为衡量一个业务或者一个销售部门业务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从“保险主体经营的自然年度趋势”的角度上说,它比满期赔付率更有参考价值。但是,它的缺点是,没有办法测量今年业务的好坏。因为,历年制赔付率会受去年甚至更早些业务的品质影响,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工程险上。因为工程险长期业务比较多 。
计算方法
历年制赔付率 = (当期已决赔款 + 期末未决赔款- 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 期末未到期保费 + 期初未到期保费)
其中:当期保费- 期末未到期保费 + 期初未到期保费=统计区间的满期保费
注释:①当期已决赔→结案日期在统计期间的赔案
②期末未决赔款→估损-未决预赔。(估损:(期末未决赔案估损)立案日期在统计止期前的未决赔款;未决预赔:(期末未决预赔)立案日期在统计止期前已核赔的预赔金额)
③期初未决赔款→估损-未决预赔(估损:(期初未决赔案估损)立案日期在统计起期前的未决赔案。
未决预赔:(期初未决预赔)立案日期在统计起期前已核赔的预赔金额)
④未到期保费→未实际发生的保费,现在大多险种按照1/365法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