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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保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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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保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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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点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保险不承保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受到的意外伤害的原因:第一,保险只能为合法的行为提供经济保障,只有这样,保险合同才是合法的,才具有法律效力。一切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所以,对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不予承保。第二,犯罪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承保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即使该意外伤害不是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也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寻衅斗殴是指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端挑起的斗殴。寻衅斗殴不一定能构成犯罪,但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违法行为,因而不能承保,其道理与不承保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相同。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酒醉或吸食毒品对被保险人身体的损害时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当然不属于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属于不可保风险。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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