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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功

个人简介

  张维功,1963年12月出生,山东潍坊人,曾任山东人保副总,后任江苏和广东保监局局长,曾是保监会系统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现在却再次“下海”。 现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曾任南京保监办主任、广东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保监会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他成立了阳光财产保险公司、阳光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并以控股公司为平台成立了阳光人寿保险公司。2008年1月23日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 局批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荣誉

  2005年 “中国金融年度人物”、

  2005年“中国保险年度人物”

  2006年 中国十大“人民尊敬的企业家”

  2007年 “亚洲品牌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2007年 “中国品牌建设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2012年 当选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

  2012年 获“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

一米阳光

  从389家候选股东到7家准股东,半年的艰苦历程,张维功领导的阳光财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不平凡性。

  此前曾任山东人保副总,后任江苏和广东保监局局长,曾是保监会系统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却再次“下海”。

  再做企业,既有原来公司的底蕴,又有监管的经验,这是一种优势,可以把这种难得的资源运用到公司的管理工作之中。

  股东的光环及其所蕴涵的巨大业务资源已经令阳光财险在业内备受瞩目。阳光财险经历了半年多的艰苦历程,才完成了股东调整。我们从389家候选股东中筛选出现有的7名股东。公司股东情况理想,股权结构合理,其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均属国资委直属的企业,也属于行业的龙头企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目前广东省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公司实力雄厚,投资广泛,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这5家公司各出资2亿元人民币,各占股本总额的18.18%。另外,阳光财险还吸收了创润和长安两家中型民营企业入股。

  阳光财险采用的是业务、财务、再保险一体化核心业务系统,这在国内所有新筹建的保险公司中是独一无二的。此外,公司推行的知识管理,这在国内保险同业中也是第一家。

  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之一的瑞士再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首席再保人,并建立了业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阳光财险与瑞士再保险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合作备忘录,瑞士再保险公司将为阳光提供业务培训、风险管理技术传导、风险管理及技术运用、新产品开发等领域提供支持。

  阳光财险的股东均为石化、航空、电力、运输、能源的龙头企业,单笔业务的保险标的巨大。虽然11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已经使阳光财险成为我国18家获筹建保险公司中的龙头,但要想拿下股东业务依旧像“蛇吞象”一样艰难。

  阳光财险一开张便“全面开花”。119个产品已经提交保监会报备,具体涉及车险、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水险、责任险、保证保险、意外险8大类。网络的搭建已迅速铺开。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深圳、重庆、河南、黑龙江等九家分公司已获保监会批准筹建,其中黑龙江、江苏、山东三家已通过了当地保监局的开业验收。然而,张维功也承认,在当前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盲目价格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阳光财险很难出淤泥而不染,但我们会尽量让自己身上的泥巴少些。”

  我们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但同时又是适度的。我们会在考虑企业本身的承受能力和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的情况下,向大的方向不断发展。同时在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加快网点的合理布局。不过,我们组建分公司有四个原则:“一把手”原则、管控原则、市场容量原则和盈利原则。可能与别的公司有所不同,我们是先选好领导班子,再设立分公司。我们计划到2006年时,在全国盈利水平高的省份开设分支机构,3年内要成为最好的新兴公司,10年后成为最好的保险公司。

公司理念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27.5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阳光保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是以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2007年6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12月17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8年1月23日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阳光保险公司继成为中国保监会直管的七家保险公司之一、国内八家保险控股公司之一后,再次成为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

  阳光保险公司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自开业以来一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发起赞助了我国第22次南极科考船“雪龙号”南极科考活动;启动了与团中央合作的阳光保险服务于“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活动;为国家体操队出征第40届世锦赛提供了巨额保险保障;与北京环保局共同发起了“支持绿色奥运,每月少开一天车”等一系列有社会影响的公益活动。

  2008年3月3日,阳光保险集团向中国铝业预付截至目前雨雪冰冻灾害中单笔最大保险预付赔款6000万元;2008年5月14日,阳光保险集团向“4.28”胶济铁路遇难者赔付单笔最大保险赔款50万元;2008年5月15日,阳光保险集团捐款已达260多万元,并设立理赔预付款2000万元专项用于灾后赔款。

  两年多来,阳光保险公司累计解决就业1.5万人,上缴税收近4亿元,2007年集团实现盈利0.96亿元,总资产增长15倍,达到160亿元。

  由于经营管理的良好表现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2006年,阳光财险获得百佳“中华儒商”、五十强“人民信赖品牌”、十强“保险行业竞争力品牌”等称号;2007年,阳光财险荣获“亚洲500最具价值品牌”和“亚洲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等大奖,公司的品牌形象不断提升。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主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于2005年7月28日正式成立。阳光财险在经营两年多的时间内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2006年保费收入17.5亿元,2007年保费收入41.53亿元,连续两年刷新了国内新设保险公司年度保费规模的历史纪录,连续两年创下了年度投资收益率第一的业绩;2007年实现利润2308.8万元。公司在成立后23个月开始实现盈利,创造了新设财产保险公司盈利时间最短历史纪录,也打破了财产险公司4至5年才能实现盈利的规律;到2007年年底,在全国42家产险公司中,市场排名由2006年底的第12位上升到第9位,从“第三集团”跨入“第二集团”行列。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阳光寿险是整个阳光保险迅速走上集团化道路的大背景下,组建的第一家控股子公司,有实力雄厚的母公司阳光保险集团做后盾,必将获得强力的支持。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保险公司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通过收入增长、成本控制和资源管理实现公司价值的增长,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作水平,探索和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之道。

  阳光保险公司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以“共同成长”为使命,把“诚信、关爱”、“创造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工作激情与管理理性”、“创新与执行”、“团队合作与发挥个人作用”等三个方面高度统一,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以崇高的道德水准、高效健全的管理和高素质、高境界、高度职业化的员工队伍,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成为高成长性的公司,成为客户首选的公司,成为优秀人才向往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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